广州护照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申请人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广东省户籍居民** -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 - 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 **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广州市的军人** -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 军人身份证明。 - **暂住广州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 -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 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 - **广州市居住证持有人** -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 居民身份证。 - 《居住证》。 - **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 居民身份证。 - 广州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广州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 - **广州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 居民身份证。 - 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 - 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通常为居民身份证等,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 此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护照换发、加注、境外签发的,提交所持护照原件。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曾持护照号码,经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确有必要加注的,提交加注内容的证明材料。